24小时服务热线:18991738120欢迎访问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宝鸡市儿童医院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 科普园地 > 妇女保健 > 【中医科普】贴三伏贴的六大误区,您知道吗?
科普园地
【中医科普】贴三伏贴的六大误区,您知道吗?
发布时间: 2022-07-23 08:39:50

       “三伏贴”是几千年来独具特色的传统疗法,具有温通经络、理气活血、散寒祛湿、预防疾病的发生及“治未病”的作用。近年来,社会上对“三伏贴”的认可度越来越高,每到“伏天”人们参与“冬病夏治”的热情都十分高。选择合适的“冬病夏治”方式,不能“人贴我亦贴”的盲目参与,要理性看待三伏贴,认清误区,才能收到预期效果。
       误区一:三伏贴老少皆宜,包治百病。
       三伏贴并不是适合所有人,也不能包治百病。三伏贴是中医内病外治、冬病夏治的一种方法,适用于咳嗽、哮喘、过敏性鼻炎、反复呼吸道感染、腰腿痛、关节痛、因虚寒引起的消化功能问题等冬天高发的疾病。如果您是想要治疗当下的感冒发热,急性呕吐泄泻,贴三伏贴可能不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三伏贴用药大多都是热性药,所以并不适用于阴虚燥热、湿热体质的人群;有过敏性皮疹、荨麻疹、皮损等皮肤问题的人也不适合贴,因为药物和粘贴用的胶布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年龄大的老人和年龄过小的婴儿也是不能贴的,这两类人群对药物反应敏感性不强,无法及时反应贴敷的状况,会导致贴敷时间过长而引起一些问题。所以贴三伏贴之前最好到医院咨询医生,看看是否适合贴敷。
       误区二:网上可以买到三伏贴,自己回家贴就可以。
       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为了方便和省事,网上也有很多宣传“三伏贴”在家自行贴敷的商家。虽然网上有着各式各样的经络穴位图,但实际上,三伏贴不能仅凭一些常识和网上查询的穴位位置来进行贴敷,因为每个人的体格不一样,依照一样的穴位图难免会有偏差,而且有些穴位在背部等自己不易取穴的位置,勉强贴敷会导致取穴不准而影响疗效,所以需要到医疗机构来进行贴敷。


       误区三:“冬病夏治”即可,平时不用注意。
       冬病夏治不能代替日常治疗保健。有很多人认为有了冬病夏治,冬天易发作或加重的疾病,只要在夏天治疗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其他时间治疗都无济于事。其实,这里面有很大的误解。有病不及时治,非要等到三伏天治,只会延误病情,适得其反。“冬病夏治”有效但不代表冬病夏治能代替日常治疗,对于有些慢性病,譬如哮喘、鼻炎,预防比治疗更重要,夏天如果过分贪凉、不注意保暖、不注意合理饮食,即使贴上“三伏贴”,冬天也会反复。要治养结合,才能达到最佳效果。比如少吃寒凉饮食,生活规律,睡眠充足,情绪乐观,适度锻炼等。
       误区四:贴的穴位越多越好,各系统的疾病都要贴。
       中医讲究治病求本,针对体质和产生疾病的病因才是根本。贴三伏贴的人群不乏多种疾病的患者,这类患者往往希望在各疾病治疗部位上都贴上药贴,有的患者甚至认为,贴的穴位越多越好。“冬病夏治”要从错综复杂的临床表现中探求出疾病的根本原因。很多“冬病”的问题归根结底是阳气被遏太过,所以提升阳气是关键,要抓住主要矛盾,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通常每人每次贴敷5—6贴就可以了。


       误区五:贴敷时间越长越好。
       “冬病夏治”的药物为了激发穴位经气都有一定的刺激和透皮作用,有不少的人认为三伏贴贴敷时间与效果成正比,时间越长效果越好,其实这是不正确的。三伏贴只要发挥出药物作用就可以,贴敷时间太久反而会增大药物对皮肤刺激量,从而导致皮肤破损.起泡。具体的贴敷时间应该根据医嘱来进行,一般成人每次贴敷时间为2—4小时,小儿贴敷时间为0.5—2小时,以患者能够耐受为度,如在贴敷过程中出现痒痛难忍或烧灼不适,即可随时自行取下。
       误区六:三伏贴只管贴,注意事项从不了解。
       贴三伏贴后,医生都会告知患者一些注意事项。可是很多患者却不愿过多了解。其实,贴三伏贴的种种禁忌都可能影响到贴敷效果。贴敷期间要注意,贴敷完6小时以后再用温水洗澡,治疗当天贴敷局部用清水冲洗即可,不宜擦洗、不宜用肥皂、沐浴液等;贴敷当日不宜游泳、不宜直吹风扇和空调;饮食以清淡为宜,忌烟、酒、生冷之品,忌食鱼虾等海产品及辛辣.羊肉等热性食物及发物等;若贴敷后出现破皮和水泡,不要自行抓破,应到医院及时处理。


信息来源:中医科
原文作者:岳思淙
责任编辑:刘晓虹、张诗雨
审核编辑:左曙东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微信号:gh_5e2cc68dd2c4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新建路东段2号
妇产医院:新建路与西凤路交汇处
电话:18991738120
宝鸡市儿童医院
微信号:gh_651dd89a4491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5号
儿童医院:经二路与西凤路交汇处
电话:18991738120
版权所有: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陕ICP备18002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