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生活方式改变,妊娠期高血糖的发生率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妊娠糖尿病的患病率已达17.5%。妊娠期高血糖与巨大儿、剖宫产率增加、子痫前期等不良妊娠结局明确相关,且远期母儿代谢综合症的发生风险增高。所以怀孕后及时做好糖尿病的筛查,关系您子代的健康情况。
首次产检(孕6—8周)需排查糖尿病的人群有:
1.肥胖(BMI≥28,尤其是重度肥胖);
2.一级亲属患有II型糖尿病;
3.冠心病史、慢性高血压、高密度脂蛋白<1mmol/L和三酰甘油>2.8mmol/L;
4.妊娠期糖尿病病史或巨大儿(胎儿出生体重≥4000g)分娩史;
5.多囊卵巢综合征史;
6.早孕期空腹血糖反复阳性;
7.年龄>45岁。
其他孕妇则在孕24—28周晨起空腹入院行葡萄糖耐量试验检查,以筛查妊娠期糖尿病。
稿件来源:产二科
原文作者:郭永平
责任编辑:杨雪平
审核编辑:左曙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