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助产医疗单位产前超声检查工作,做好出生缺陷防控,岐山县按照省、市产前超声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从年初开始对县医院等6个助产单位产前超声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摸底核查。经县级初评:县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和西机医院符合县级“产前超声筛查机构”服务基本要求。
6月10日,在县级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岐山县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邀请宝鸡市产前超声筛查中心赵书平主任和基层保健科史玲翠副科长对初评合格的4个单位进行了市级审核评估。评审专家对照《宝鸡市产前超声筛查资格评审标准》,从人员资质、业务用房、仪器设备、组织管理以及近三年产前超声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地查看打分。在评审现场,赵书平主任通过省、市级产前超声检查工作的发展态势,借助自己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从系统(四维)彩超检查的最佳时机、针对性检查的重点和操作要领、胎儿心脏彩超的全面检查以及超声诊断地书写报告等方面给予了科学规范地指导,并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与各位B超医师做了深入地交流和探讨。史玲翠副科长从产前超声筛查的宣传、制度落实、知情告知、逐级转诊以及信息报送等方面给予了系统详细地讲解和指导。
市级专家的评审指导,对规范全县产前超声检查工作,提高产前超声检查技术具有积极地推动作用。
岐山县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