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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13年度上半年新生儿死亡评审会
发布时间: 2013-07-09 11:34:54

       按照市卫生局的安排,2013年7月3日我市在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召开了全市2013年上半年新生儿死亡评审会。市妇保院党总支书记韩春玲、副院长李琴、市卫生局妇社科何义强、市级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组成员、各县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全市43家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儿科主任、妇产科主任共15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市级评审专家组副组长暨市妇保院李琴副院长主持,评审工作采用县区汇报,指定专家重点点评,其他专家补充的方式进行,分别对全市新生儿死亡病例中抽取的6例典型、具有代表性的死亡病例,从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因素及居民团体、医疗保健系统、医疗救治过程、社会其他相关部门多个环节的知识、技能、态度、资源管理系统四个方面进行了逐一评审,明确了死亡原因,并针对各个病例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干预措施。
       李琴副院长对评审会进行了总结,通报了2013年上半年全市新生儿死亡基本情况,并提出三点存在问题:1. 病历资料复印不完整,不能为评审专家全面、清晰了解疾病发展全过程提供依据;2. 死亡调查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由于死亡调查表是基于产科合并症及并发症的,能够体现诊疗的关键过程,个别县区提供的死亡调查表,抢救过程部分没有填写,不能为评审提供依据;3. 儿科病历书写不规范。一是病史了解不详细,不能详细反映母亲孕期及住院分娩情况;二是诊断名称不规范,用临床体征代替了诊断疾病名(例如死亡原因写成呼吸衰竭、DIC等);三是治疗用药不规范、不合理,部分病例中抢救时所用药品应用不合理;四是实验室检查对疾病诊治缺少参考价值,个别诊断实验室检查结果并不能支持该临床诊断,诊断缺乏依据。根据评审会议副院长李琴针对今后工作提出了6点要求:一是指导县区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死亡评审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新生儿死亡病例上报制度;三是切实规范全市新生儿病历书写;四是准确把握新生儿转诊时机;五是加强医患沟通,减少放弃病例出现;六是做好各级产、儿科业务人员培训。
       此次评审会的召开,对提高我市产、儿科技术水平,降低全市新生儿死亡率,产生积极的影响。


                       
                          供稿:基层保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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