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国家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工作方案,省卫计委的相关工作安排,我院被选为宝鸡市国家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单位。
依据上级各部门对于此项工作要求,10月30日医院制定了《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做好国家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工作的方案》,落实实施细节。接到文件,药局立即了解相关信息,明确应该承担的相关工作,安排人员加班核对完善我院药品信息中变更、缺项内容。由于需要上传的药品信息数量较多,我院药品信息与平台库中信息并不完全一致,通过上传后近七百条信息无法成功匹配。了解到这种情况,药局及时与网络中心沟通协调技术与设备支持,同时安排科室付芳丽、任梅等同志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完成平台药品信息手动匹配工作。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目前已成功上传匹配一千余条药品信息,基本完成此项工作。
药局 赵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