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由市健委、教育局牵头,有市疾控、市场监管局、市妇幼保健院等相关工作人员一组7人,对我市5所省级示范园进行卫生保健评价检查。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宝鸡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价细则(试行)》标准,针对各园的卫生保健管理、人员配置、健康体检、卫生与消毒、食品安全与膳食管理、疾病与伤害预防、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内容,进行了评价检查和业务指导。
本次卫生保健评价检查,促进了省级示范园的复审工作,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省级示范园的管理。
儿童保健科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