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时限
新生儿出生后30个工作日内。
2、所需资料
出生当日产科发放的《出生医学证明首签登记表》;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新生儿母亲本人办理须提供母亲本人签字委托书(在《出生医学首签登记表》背面)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结算单。
3、办理地点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一楼,产科急诊斜对面。
4、****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提前取名
请提前为孩子取好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所有信息不作更改。
6、咨询电话
0917—3250892
7、办理流程
填写登记表→出示证件→出生证办理→审核盖章。
信息来源:产房、宣传科
责任编辑:左曙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