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药剂师,我们常常会遇到孕妇或者家属咨询,哪些抗菌药可以使用,哪些抗菌药不能用?其实,没有绝对安全的抗菌药,也没有绝对禁忌的抗菌药。例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母体和胎儿都有毒性作用,妊娠期应避免应用;但在有明确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也可以在血药浓度监测下慎用。
一、妊娠期抗菌药的应用原则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根据药物对胎儿的致畸情况,将药物对胎儿的等级分为A、B、C、D、X 5个级别。妊娠期感染时可参考FDA分类,权衡用药后患者的受益程度及可能的风险决定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A类: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B类:有明确指征时慎用;C类: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D类:避免应用,但在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严密观察下慎用;X类:禁用。
二、妊娠期可选用的抗菌药物
1、β-内酰胺类
绝大部分β-内酰胺类抗生素,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其他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抑制药,属于B类。此外,头孢匹罗,禁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 C类
2、大环内酯类:红霉素、阿奇霉素,属于B类。克拉霉素:C类
3、林可酰胺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为B类药。
4、硝基咪唑类: 甲硝唑B类,替硝唑C类。
三、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
1、喹诺酮类:多为C类,包括吡哌酸、氟哌酸、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斯帕沙星等等。
2、磺胺类:多为C类
四、避免应用的抗菌药物
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类
药局 陈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