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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
关于印发《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05 09:23:13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宝 鸡 市 财 政 局
宝鸡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
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妇儿工委办,委直委管各助产机构:
       现将《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宝鸡市财政局


      宝鸡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2019年8月22日

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
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按照《陕西省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陕卫妇幼发[2019]73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生育全程服务,聚焦严重多发、技术成熟、可筛可治、预后良好、费用可控的出生缺陷重点病种,在全市实施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到2022年基本形成筛查、诊断和治疗一体化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产前筛查率2020年达到90%以上,2022年达到95%;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2020年达到90%以上,2022年达到98%;
--新生儿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率2020年达到90%以上,2022年达到95%;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2020年达到60%以上,2022年达到90%;
--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随访率2020年达到75%以上,2022年达到85%;
--免费筛查政策群众知晓率2020年达到80%以上,2022年达到95%;
--严重出生缺陷发生率2020年下降到120/万以下,2022年下降到90/万以下。
二、服务对象及实施机构
       (一)服务对象。夫妇至少一方具有宝鸡市户籍或夫妇非宝鸡市户籍但女方在我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二)实施机构。全市范围内各级设有妇产科、儿科等筛查相关诊疗科目的医疗保健机构。
三、实施步骤
       2019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四、项目内容
       (一)产前血清学筛查。对服务范围内的孕妇每孕次进行一次免费唐氏综合征、爱德华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血清学筛查。孕妇在孕15-20+6周进行血清学检测,对胎儿患唐氏综合症(21-三体)、爱德华综合征(18-三体)、神经管畸形的患病风险进行评估,对高风险者进一步检查、干预。
       (二)产前超声筛查。对服务范围内的孕妇每孕次进行两次免费常规超声检查。孕妇分别在孕16-24周(孕中期)、30-34周(孕晚期)各进行1次常规产前超声检查。重点筛查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良等胎儿六大畸形,发现胎儿有可疑畸形者应及时转诊至市产前超声筛查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分中心(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进一步诊断、干预。
       (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对服务范围内的新生儿,在出生后3-7天内,由助产机构免费进行苯丙酮尿症和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筛查。对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葡萄糖六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的筛查在充分告知的基础上,由家长自愿选择、自费筛查。
       (四)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新生儿出生后6-72小时,采用“双指标法”(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血氧饱和度测定)进行一次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发现可疑高风险新生儿应及时转诊至市级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中心(市妇幼保健院)进一步诊断、干预。
       (五)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新生儿出生后3-7天内免费进行听力障碍初筛,初筛未通过者应及时召回进行复筛,复筛仍未通过者,应及时转诊至市级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市妇幼保健院)进一步诊断、干预。
        (六)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单位扩充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内容,或在知情自愿选择前提下向诊断为严重致残致愚胎儿的孕妇免费提供终止妊娠等服务。
五、服务流程
       (一)市项目办统一设计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
       项目免费服务券,各县(区)项目办自行印制、发放、登记、审核、汇总和管理。
       (二)各县区服务对象持早孕检查相关报告或诊断证明及身份证(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办理母子健康手册、孕产妇保健手册,领取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明白卡(见附件2)及免费服务券(见附件6)。
       (三)孕产妇持孕产妇保健手册及产前筛查免费服务券自主选择项目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免费的产前血清学筛查和产前超声检查;新生儿出生后,持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券在接产机构接受免费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服务。
       (四)助产机构均应为持免费服务券的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相应的免费筛查服务。对预产年龄在35周岁以下(超过35周岁的应建议进行产前诊断)怀孕15-20+6周的孕妇和出生72小时至7天的新生儿分别采集静脉血液制成血样标本,集中送至市筛查中心实验室(市妇幼保健院遗传室)进行产前血清学筛查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委直委管助产机构将本单位标本于3日内直接送至市筛查中心实验室。县区助产机构将血样标本在2日内送至辖区项目办,项目办按照血样标本运送要求于每周五集中送至市级筛查中心实验室。从标本采集到运送至市筛查中心实验室最长时限不得超过一周。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应当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为了保证检测质量,有效落实高风险追踪随访服务,各级助产机构均要严格落实方案要求,不得随意自行开展新筛、产筛实验室检测,不得外送第三方机构检测,一经发现,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取消定点服务机构资格。
       (五)市筛查中心实验室收到标本后要进行验收登记,对合格的标本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及时将结果反馈给采血的助产机构及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由采血的助产机构和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及时通知高风险孕妇及可疑阳性新生儿到市筛查中心分别进行诊断,同时做好追踪随访。
       对不合格标本应立即通知标本采集机构,退回标本,并按要求重新采集。筛查结果的原始数据和筛查标本必须至少保存10年,以备复查。
       (六)市妇幼保健院对县区和委直委管助产机构转诊的产筛高风险孕妇和新筛可疑阳性新生儿进行复筛、诊断、转诊及管理。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应做好各项筛查信息的收集,负责辖区内所有高风险孕妇和新筛可疑阳性新生儿的信息登记,并及时向助产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反馈,协助督促辖区助产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做好召回、转诊和追踪随访服务。
六、资金管理
       (一)经费标准。产前筛查320元/例,具体为: 唐氏综合症(21 三体)、开放性神经管缺陷血清学筛查、爱德华综合征(18-三体),三项共190元/例;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陷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良等胎儿六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査,每次65元,两次共130元/例。
       新生儿疾病筛查132元/例,具体为: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査,50元/例;新生儿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70元/例;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12元/例。
       全市统一执行上述筛查经费标准。如需调整,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负责。
       (二)经费来源。免费产前筛查与生儿疾病筛査服务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5:5比例安排解决。市、县财政分担比例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9〕36号)文件执行,即:金台区、渭滨区、高新区按5:5分担,扶风县、陇县、太白县3个省管县按0:10分担,其他县区按2:8分担。
       (三)服务券结算。所有承担免费筛查的定点机构,每月将收集到的免费服务券进行汇总,每季度到服务券发放县区项目办进行结算。结算标准:产前血清学筛查共190元/例,助产机构采血、血样制作、存储及遗传咨询、召回、宣传等费用40元/例,血样标本运送费10元/例,其余部分作为市筛查中心实验室检测及耗材费用;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两项(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共50元/例,助产机构检测采血、保存、材料费用10元/例,血样标本运送费5元/例,其余部分作为市筛查中心实验室检测及采血耗材费用。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四项(增加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共100元/例,助产机构检测采血、保存、材料费用15元/例,血样标本运送费5元/例,其余部分作为市筛查中心实验室检测及采血耗材费用。产前超声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均按照服务券项目标准全部结算到定点机构。委直委管助产机构送产前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时一并将收取的免费服务券汇总后上交至市筛查中心,市筛查中心每季度与各县区项目办进行结算,扣除实验室检测费用后,向各委直委管助产机构结算。各县区项目办定期与市筛查中心核对辖区筛查数量,每季度对筛查费用进行结算。
       (四)经费核拨。每年度免费筛查服务量按照上年度全市项目服务对象活产数进行测算,所需资金根据服务量和标准核拨。各县区项目办应按照定点服务机构上年度服务量的80%向市筛查中心和定点服务机构先行预拨服务经费,再按照季度结算、年度清算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全市各县区执行免费服务券互认制度,孕产妇及所生新生儿可在市域内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其他定点机构持免费服务券享受相应的免费服务,费用由各县区项目办之间定期结算。
       (六)服务对象在市域外助产机构进行过方案规定的筛查服务,在本辖区内未享受过免费服务的,可持孕妇本人户口本及相关检查的发票、报告单,在户籍所在地县区项目办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项目标准定额补助。
七、项目管理
       (一)成立项目管理机构
       全市免费产前筛查与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项目由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领导实施。市级成立免费产前筛查与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统筹规划、资金拨付管理、实施方案审定、项目推进督导,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项目技术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科,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和监督管理;项目技术指导组设在市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市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由市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完善筛查服务网络
       1.确定筛查服务单位。原则上全市各级助产机构均为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采血及筛查单位,承担相应的筛查工作。宝鸡市产前筛查中心、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中心、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中心设在市妇幼保健院。
       2.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宝鸡市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管理办公室,协助全市出生缺陷筛查项目管理、人员培训、业务指导、信息收集等工作。各县区应成立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管理机构,形成上下贯通的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管理体系。
       (三)明确各级职责
       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制定全市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各项目县区实施细则,监督管理项目执行;对项目资金下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收集、汇总、上报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
       市产前筛查中心、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中心、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中心工作职责:对各县区及委直委管助产机构采集的产前血清学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样本进行集中检测,对可疑阳性新生儿进行复筛、确诊。接受各县区转诊的产前超声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高风险患者,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干预和治疗。对全市项目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和质量控制。
       县区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组织辖区各筛查服务单位签订免费筛查服务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见附件3),制定项目资金补助程序、审核报账资料;负责全县(区)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定项目定点服务机构,监督医疗保健机构服务质量;按季度向市项目办上报项目运转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布(见附件8)。
       定点服务机构职责:为持有免费服务券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免费按时提供产前超声检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服务,按照省市要求采集产前血清学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干血片,送至市级筛查中心实验室(市妇幼保健院遗传室)进行实验室检测。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对辖区孕产妇进行摸底与项目宣传,公布定点服务机构名称、免费服务内容、流程和监督电话,发放免费服务券,规范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为本辖区户籍孕产妇在定点机构外检查办理报账手续。
       (四)实行阳光管理
       项目实施要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各项目定点服务机构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告免费筛查服务承诺书及免费筛查政策、监督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举报线索要认真调查处理,禁止各种违规现象发生。
八、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全面实施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是省政府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相关部门、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免费出生缺陷筛查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中省市防治出生缺陷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形成良好的思想共识和工作氛围。
       (二)加强部门联系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协作,各司其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筛查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主要用于免费服务券设计、健康教育、人员培训、项目质控、督导检查、宣传资料印刷等日常管理工作。妇儿工委办负责做好宣传、动员和倡导等工作,引导孕妇积极主动接受筛查。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免费筛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
       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卫生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妇女儿童健康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区要以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医疗保健机构为依托,进一步加强产科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网络,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市产前筛查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产前超声筛查中心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中心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技术人员和设备配备,严格技术服务准入,规范开展各项筛查服务工作。市、县区应加快建立妇幼保健服务监管信息平台,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满足母婴健康服务需求。
       (四)做好项目宣传工作
       各县区、市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科学规范地向群众宣传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相关政策和健康知识,强化育龄夫妇主动接受产前筛查的意识,提高项目知晓率和管理率,为项目运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项目督导和信息报送
       市、县区项目领导小组和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定期进行项目督导与考核,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了解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市级督导每年2次,覆盖所有县区;县区级督导每年不少于4次,覆盖辖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从9月份起,全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项目报表实行月报、季报制度。市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项目报表审核、指导、汇总、上报、反馈工作,各县区项目办于每月7日前向市项目办报辖区上月报表,每季首月7日前报送季报表。

 

附件:
1.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2.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明白卡(试样)
3.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承诺书(试样)
4.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公告(模板)
5.省、市级出生缺陷相关诊断机构名单 
6.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服务券(样)
7.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服务流程
8.宝鸡市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产前筛查项目资金统计表

 

附件1

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
查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生辉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张晔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宁亚莹   市妇联副主席
        张  冰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宋宏运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科长
        韩春玲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宁海波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郭海蓉   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宣传科科长
        陈  英   市卫生健康委财务科科长
        马跃龙   市卫生健康委改革发展规划科科长
        冯晓和   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刘珠海   市卫生健康委法规科科长
        王信中   市中医药管理局综合科科长
        张克哲   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赵宝荣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项目技术指导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办公室主任由宋宏运同志兼任。
项目技术指导组设在市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市妇幼保健院)。
组  长:韩春玲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赵锁林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汤淑斌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刘宗印   市妇幼保健院医教科科长
张晨凌   市中心医院产科主任
          刘  燕   市中医医院产科主任
顿国亮   市中心医院超声医学科主任
李文君   市中心医院儿科主任
李和勤   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主任
宋文侠   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
唐  凯   市妇幼保健院遗传室主任
毋立新   市妇幼保健院五官科主任
王  薇   市妇幼保健院功能科主任
刘  莹   市妇幼保健院输血科主任
周鹏飞   市妇幼保健院基保科副科长
童  思   市妇幼保健院基保科副科长

附件2

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明 白 卡
(试  样)

恭喜您怀孕啦!
       宝鸡市政府开展了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工作,免费为您提供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通过产前筛查可以及早发现患有唐氏综合症、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等严重疾病的胎儿,使其得到及时干预;通过新生儿疾病筛查,可早期发现先天性心脏病、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及听力障碍患儿,通过早期规范的干预治疗,大部分可以像正常孩子一样健康成长。如果没有按时筛查,这些疾病不能及时发现、及早治疗,易造成终身残疾。因此,请您务必重视,按时接受筛查和指导。


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内容一览表

筛查项目

筛查内容

筛查时间

价 值

实施单位

产前筛查

唐氏综合征、爱德华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血清学筛查

孕15-20+6周

190元

全市各级助产医疗机构

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陷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良等胎儿六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查

孕16-24周、30-34周各一次

两次共130元

全市各级助产医疗机构

新生儿
疾病筛查

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出生后6-72小时内

12元

全市各级助产医疗机构

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

出生后3-7天

50元

全市各级助产医疗机构

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

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完成免费筛查,漏筛者42天内完成免费筛查

70元

全市各级助产医疗机构

(加入到《母子健康手册》或《孕产妇保健手册》,可结合实际完善内容)

附件3

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承诺书
(试 样)

       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举措,本单位作为承担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的医疗机构,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免费筛查。严格按照筛查服务制度要求,对规定项目实行免费筛查,不变更筛查项目、不搭车检查、不搭车收费。
2.知情同意。充分尊重服务对象意愿,筛查前充分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超出免费服务范围的检查,要确保服务对象知情同意。
3.规范服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定,严格按照筛查服务制度、技术规范提供服务。
4.隐私保密。保护和尊重被服务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向无关人员、机构透露被服务者的信息和筛查结果。
5.宣传引导。宣传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的意义、政策、内容及流程等,引导服务对象积极主动参加筛查。
6.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及时解答疑问,积极处理投诉。

承诺机构:
承诺时间:
(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附件4

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公告
(试 样)

       为预防出生缺陷、减少残疾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宝鸡市各级政府在服务对象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免费提供一次产前血清学筛查,两次产前超声常规检查;为服务范围内新生儿免费提供一次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苯丙酮尿症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总价值达452元。我院作为筛查服务单位,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夫妇至少一方具有宝鸡市户籍或夫妇非宝鸡市户籍但女方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二、筛查时间、内容
       1.孕15-20+6周进行一次唐氏综合征、爱德华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免费血清学筛查(抽血化验);孕16-24周、30-34周各进行一次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陷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良等胎儿六大畸形免费常规超声检查。
       2.对出生后6-72小时内的新生儿采用“双指标法”(心脏杂音听诊和血氧饱和度检测),进行一次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出生后3-7天内进行一次免费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足跟采血);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进行免费听力筛查,漏筛者在出生后42天内完成免费听力筛查。
三、筛查流程
       1.领取明白卡。孕妇持身份证首次产检建档时,领取含有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明白卡的《孕产妇保健手册》(《母子健康手册》)和免费筛查服务券。
       2.免费产前筛查。孕妇在筛查时限内,持《孕产妇保健手册》(《母子健康手册》)和免费筛查服务券,到我院进行免费筛查。
       3.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在我院出生的新生儿,凭免费服务券,在出生6-72小时内进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3-7天内采集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血样标本。新生儿在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进行免费听力筛查,漏筛者42天内完成免费听力筛查。
       4.筛查结果告知。请您于筛查后XX天,在我院XXX领取筛查结果报告。
       5.阳性病例随访管理。我院会根据检查结果对可疑阳性病例进行随访,指导您进行复筛或诊断,请您积极配合。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公告单位:
(筛查实施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予以完善)

附件5

省、市级出生缺陷相关诊断机构名单 

陕西省产前诊断中心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

陕西省遗传病诊断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陕西省产前诊断(超声)会诊中心
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陕西省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诊断中心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

陕西省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宝鸡市产前诊断中心
市妇幼保健院

宝鸡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中心
市妇幼保健院

附件6

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服务券
(样)

**县孕产妇血清学检测服务券 (孕1520周)
(检查机构存根)

***县孕产妇血清学检测服务券 (孕1520周)
(报账用)

编号:******** (黄色印制)

编号:******** (黄色印制)

服务内容: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爱德华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患病风险评估
金额:190元整

服务项目:孕妇血清学检测1次
金额:190元整

孕妇签名: 体检人签名:

孕妇签名: 体检人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

检查单位:

 

 

**县孕产妇超声检查服务券(孕16-24周)
(检查机构存根)

**县孕产妇超声检查服务券(孕16-24周)
(报账用)

编号:******** (黄色印制)

编号:******** (黄色印制)

服务内容:对孕妇进行超声检查,重点筛查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等胎儿畸形。
金额:65元整

服务项目:超声检查1次
金额:65元整

孕妇签名: 体检人签名:

孕妇签名: 体检人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

检查单位:

 

 

**县孕产妇超声检查服务券(孕30-34周)
(检查机构存根)

**县孕产妇超声检查服务券(孕30-34周)
(报账用)

编号:******** (黄色印制)

编号:******** (黄色印制)

服务内容:对孕妇进行超声检查,重点筛查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等胎儿畸形。
金额:65元整

服务项目:超声检查1次
金额:65元整

孕妇签名: 体检人签名:

孕妇签名: 体检人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

检查单位:

**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服务券
(检查机构存根)

**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服务券
(报账用)

编号:******** (黄色印制)

编号:******** (黄色印制)

服务内容:对新生儿出生后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金额:12元整

服务项目:先天性心脏病筛查1次

金额:12元整

孕妇签名:

孕妇签名: 体检人签名:

体检人签名:

孕妇家庭住址: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

检查单位:

 

**县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服务券
(检查机构存根)

**县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服务券
(报账用)

编号:******** (黄色印制)

编号:******** (黄色印制)

服务内容:对新生儿出生后进行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进行筛查。
金额:50元整

服务项目: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1次
金额:50元整

孕妇签名:

孕妇签名: 体检人签名:

体检人签名:

孕妇家庭住址: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

检查单位:

 

 

**县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券
(检查机构存根)

**县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券
(报账用)

编号:******** (黄色印制)

编号:******** (黄色印制)

服务内容:对新生儿出生后进行听力筛查。
金额:70元整

服务项目:听力筛查1次
金额:70元整

孕妇签名:

孕妇签名: 体检人签名:

体检人签名:

孕妇家庭住址: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

检查单位:

附件7

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季度资金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机 构 名 称

产前血清学筛查人次(190元/人次)

产前超声检查人次
(65元/人次)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人次 (50元/人次)

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人次 (70元/人次)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人次 (12元/人次)

资金总额
(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

 

 

 

 

 

 

 

 

合 计

 

 

 

 

 

附件8

宝鸡市免费产前筛查项目服务流程

宝鸡市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服务流程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微信号:gh_5e2cc68dd2c4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新建路东段2号
妇产医院:新建路与西凤路交汇处
电话:18991738120
宝鸡市儿童医院
微信号:gh_651dd89a4491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5号
儿童医院:经二路与西凤路交汇处
电话:18991738120
版权所有: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陕ICP备18002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