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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中共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关于完善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16 11:29:00

宝市妇幼党发〔2018〕5号

中共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关于完善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强化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有效解决少数支部和科室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按照市卫计局党组《关于健全完善局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宝卫党发〔2017〕142号)文件精神,现将完善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度为核心,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为目标,把党建工作向下移,力量向下沉,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抓党建主责意识,增强各支部的凝聚力,提高党员政治素养。为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联系点安排
韩春玲同志联系指导保健党支部;
杨小维同志联系指导行政党支部;
亢琴仙同志联系指导代家湾分院党支部;
赵林绪同志联系指导医技后勤党支部;
赵锁林同志联系指导退休党支部;
汤淑斌同志联系指导儿内党支部;
雷  静同志联系指导妇产党支部。
三、职责和任务
       1.加强工作指导。联系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到联系点,及时掌握联系点的党建工作动态情况,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政策精神,分析研究、协调解决联系点党建工作的问题。
       2.开展调研走访。联系党员领导干部了解掌握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适时向院党委提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建议意见。
       3.加强督促检查。联系党员领导干部对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院党委各项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结合联系点实际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推动创先争优。联系党员领导干部及时总结联系点的经验,将联系点好的做法在全院予以推广,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
四、联系点制度和工作要求
       1.各联系点要对工作动态和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设建立台账,至少每季度向联系点领导汇报情况一次,听取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针对性、扎实性和有效性。
       2.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基层党建工作研究,不断提高指导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能力。
       3.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带头坚持和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对联系点的工作要随之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中共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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